不能再當好人了
八月 27th, 2005 by MLChen
在這個月,我們可以從兩則比較爭議的新聞議題得到一個省思..
那就是.. 「好人不能當,當了會死人」,這回好人真的不該出場了!
另外這兩事件也能將一句諺語發揮的淋漓盡致,那就是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」。
這幾天吵得最凶的議題就是玻璃娃娃的判決結果,多數人都會認為:「幹!以後誰還要當好人?」
而法官的認知是不能以好心幫忙來掩飾錯誤,的確.. 不能因為好心而一點責任都沒有,
結果那一點責任就是判下高額的罰款,這判決也為這個社會的愛心判了死刑,以後這社會可能變的更冷漠!
使這社會變的更冷漠、見死不救的代價可是比那 330 萬高的太多太多了!
另一方面,法官認為幫人前要先量力而為。幹!這個法官我說他媽的一定沒幫助過別人,
通常出自好心幫助別人的人很少為認為自己無法勝任,今天又不是說一個旱鴨子看到有人溺水,
「還會」考慮到自己不自量力!真正該關心的應該是我們的無障礙設施環境不夠完善!
所以我學會了不能不自量力..
以後在馬路上看到老公公、老太太時絕對不能扶他們過馬路,因為可能會因我的不自量力害他受傷。
以後在看到小孩子不懂如何過馬路絕對不能帶他過,因為可能會因我的不自量力害他被撞。
我真是學習力強啊!社會怎麼教我就怎麼學..:p
在這附上:
有關玻璃娃娃事件…原委(原始文章發起人為顏姓、陳姓同學的同班同學,底下已經很熱鬧了!)
玻璃娃娃刑事案件的裁判書(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)
另一件事,原來現在愛心都需要專業了,這位助理研究員有專業技術,但因為沒醫師資格,
所以也要被罰 5 萬元。
所以我學會了幫助人一定要專業..
以後看到什麼搶案,我絕對不能幫忙記下車牌號碼或是跟大家一起制服歹徒,
免得我被受害人告說我不是專業的警察!
嗯.. 我真佩服我的學習力那麼強.. 好 開 心!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