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能再當好人了

在這個月,我們可以從兩則比較爭議的新聞議題得到一個心得,那就是「好人不能當,當了會死人」。

實在不希望這社會變成大家都會有「這年頭好人真的不能亂當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」,這樣的想法啊!

這幾天吵得最凶的新聞就是玻璃娃娃的判決結果,多數人都會認為:「這樣以後誰還要當好人?」而法官的認知是不能以好心幫忙來掩飾錯誤,的確不能因為好心而一點責任都沒有,結果那一點責任就是判下高額的罰款,這判決看起來就像為這個社會的愛心判了死刑,以後這社會可能變的更冷漠!使這社會變的更冷漠、見死不救的代價可是比那 330 萬高的太多太多了!另一方面,法官認為幫人前要先量力而為,法官的看法也沒錯,但通常出自好心幫助別人的人很少為認為自己無法勝任,這樣一搞使得本來就冷漠的現代人會更加重少惹麻煩的想法了。

以後在馬路上看到老公公、老太太扶他們過馬路之前要先考慮清楚,因為可能會因為不自量力害他受傷。以後在看到小孩子要過危險的馬路要帶他過之前要先考慮清楚,因為可能會因為不自量力害他跌倒。

在這附上:
有關玻璃娃娃事件…原委(原始文章發起人為顏姓、陳姓同學的同班同學,底下已經很熱鬧了!)
玻璃娃娃刑事案件的裁判書(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)

另一件事,這位助理研究員有救急技術門檻很高的證照,但在出於緊急情況下只好下海救人,雖然把人救活了,但也因為沒醫師資格所以要被罰 5 萬元。

原討論串:點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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