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歌被告 黃立成遭起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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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智慧財產局 著作權相關法規 著作權相關網站


他媽的會不會太扯?支持著作財產卻被告?麻吉或黃立成不是我的偶像,但是我挺他尊重智慧財產的行為,台灣的立法制度雖然不完整也不夠為大眾所熟悉,不過這是既有事實,就算沒立法,我們也該尊重他人的創作與腦袋,人生不是讓你為所欲為的

網路下載或買書都很方便,但這並不能構成你可以隨意盜取的動機,仔細回想你生命中出現多少學人精,他們是不是讓你作噁?尤其是你費勁完成的作品被人不費力氣偷走,你的付出變成空氣…,

現在是消費性時代,任何有價之物都需要付錢才能擁有,何況是讓創作人快爆肝的產物!別再讓自己或身旁的人姑息養奸,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,相信各位活著也只是掙口氣罷了,何必假裝不懂尊重、道德、廉恥……。

文╳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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